中国经济网 天津云海肴一分店违法遭警告 未按规申请变更经营许可

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17日讯昨日 , 天津市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津市监和罚〔2020〕485号)显示 , 云海肴(天津)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南京路店存在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许可事项发生变化未按规定申请变更经营许可的违法事实 , 依据《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四十九条 , 天津市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店处以警告 。
经中国经济网采访人员查询 , 云海肴(天津)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1月21日 , 注册资本100万元 。 该公司为云南云海肴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而云南云海肴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大股东为昆明心正意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持股比例66.83% 。
云海肴官网显示 , 云海肴MysticSouth-YunnanEthnicCuisine , 寓意“源自彩云之南 , 汇聚四海佳肴” 。 目前 , 云海肴已在北京、上海、无锡、郑州等地拥有直营门店18家 。 云海肴隶属于北京心正意诚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该公司于2009年10月创办 , 旗下有“云南云海肴”、“亭云幸福馆”、“边境共和国”三大餐饮主力品牌 。
【中国经济网|天津云海肴一分店违法遭警告 未按规申请变更经营许可】 相关规定:
《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四十九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 , 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许可事项发生变化 , 食品经营者未按规定申请变更经营许可的 , 由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 , 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 , 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或者第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 , 食品经营者外设仓库地址发生变化 , 未按规定报告的 , 或者食品经营者终止食品经营 , 食品经营许可被撤回、撤销或者食品经营许可证被吊销 , 未按规定申请办理注销手续的 , 由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 , 给予警告 , 并处2000元以下罚款 。
以下为原文:
中国经济网 天津云海肴一分店违法遭警告 未按规申请变更经营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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