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河西消防 失火罪,你了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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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河西消防 失火罪,你了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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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河西消防 失火罪,你了解吗?



近日 , 广东省中山市一男子因失火罪被判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 。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事故回顾---




2020年4月14日下午 , 广东省中山市横栏镇永兴工业区一真空镀膜公司发生火灾 , 现场5人被困 。 公安、消防、应急等部门迅速到场参与救援及扑救工作 , 安全疏散所有员工 。 因救援及时 , 5名被困人员被成功营救 , 虽未造成人员伤亡 , 但造成两名消防队员因体力透支被送院治疗 , 火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高达290多万元 。





火灾现场



据公安机关和消防救援部门调查认定 ,起火原因是由于该公司员工齐某在车间内两次点燃打火机 , 在第二次点燃打火机后引燃上油房内可燃蒸汽所致。







刑事判决书



广东省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 , 第六十七条第一款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之规定 ,判决齐某犯失火罪 , 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

















此案看起来虽是偶然 , 但其实也有其必然性 , 类似的问题隐患在许多企业大量存在 。
一是 员工教育管理不严格 ,关键岗位员工缺乏基本安全意识 , 长期携带火种(打火机)进入易燃易爆车间;
二是 日常监督管理不规范 ,没有制定相应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 出入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没有落实登记制度 , 管理过于随意;
三是 企业负责人消防安全管理能力不足 ,擅自改变建筑原有疏散布局 , 擅自装修覆盖原有自动消防设施 , 未能及时发现整改消防安全隐患 , 消防培训及疏散演练缺失 , 员工处置初起火灾能力不足 。





























消防救援部门告诫广大经营者及从业人员 , 务必吸取教训:





一是 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库房、车间等必须严格人员出入登记、物品存取登记手续 , 禁止携带打火机等火种进入 , 禁绝火源 , 落实最严格的管理;





二是企业应经常开展疏散逃生演练, 确保所有员工熟悉企业的各楼层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楼梯的位置和数量 , 掌握基本的逃生自救技能;





三是建筑投入使用后 , 企业不得擅自改建、扩建和室内装修, 不得改变建筑原来的疏散通道、建筑消防设施的位置等 , 确需改动的 , 应重新报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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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河西消防|失火罪,你了解吗?】








失火罪是由于行为人的过失而引起火灾 , 造成严重后果 , 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 按我国刑法规定属于危害公共安全罪之一 。







失火罪主要特征:(1)主观上只能由过失而构成 。 可以是疏忽大意的过失 , 也可以是过于自信的过失 。 (2)客观上实施了危害公共安全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失火行为 。







量刑: 犯失火罪的 , 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情节较轻的 ,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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