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报 新三板主办券商持续督导新规亮相 单方可解除协议( 二 )


主办券商持续督导制度是新三板市场的一项特色制度安排 。 早在成立之初 , 新三板就确立了主办券商持续督导制度 , 要求企业在挂牌时及挂牌后 , 必须有主办券商为其提供全方位、持续的服务与督导 。 从境外的情况看 , 英国AIM、德国Scale和中国台湾兴柜等服务中小企业的市场均有类似制度 。
从新三板近8年的实践看 , 主办券商通过履行持续督导职责 , 指导、督促企业诚实守信 , 规范信息披露 , 完善公司治理 , 为中小企业在资本市场融资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 经过多年探索和培育 , 主办券商着眼于在企业发展的不同阶段持续提供全方位的服务 , 培育了一批具有成长潜力的中小企业客户 , 服务的广度和深度不断增强 。 对于新三板市场而言 , 主办券商持续督导制度有助于实现对数量庞大的挂牌公司进行风险管理 。
业内人士认为 , 主办券商持续督导制度有助于引导券商改变传统通道服务思路 , 树立“投早投小”的心态 , 通过长久地持续督导服务培育企业在资本市场成长壮大 , 最终实现企业价值和券商利益的双赢 。 由于主办券商和挂牌公司之间实现了一种长期“捆绑”关系 , 部分主办券商尤其是中小券商在持续督导费用的收取上 , 往往遵循“覆盖成本”的原则 , 以期通过前端“质优价廉”的服务吸引企业 , 实现后端的“丰收” 。
青波资本董事长习青青表示 , 新三板是一个长尾市场 , 中上游券商是市场主力 , 因为不断耕耘和服务这个市场 , 经验和案例会比大型券商更多 。 长期看 , 建议企业开始就选择价值观一致的主办券商 , 长期合作 , 一起成长 。
(文章来源: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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