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杂很杂的知识 妻子发现丈夫包养情妇后,可以既要求离婚又要求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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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
向某与丈夫余某结婚已经将近10年了 。 这10年来两人一直相敬如宾但最近两人感情却出现了危机 。 事情还得从向某得知余某包养情妇说起 。 余某是某集团的CEO身价优越是很多女孩梦寐以求的结婚对象 。 2008年向某在所有女孩子羡慕的目光下嫁给了余某 。 结婚后余某对向某很好并且让向某辞去了工作在家享受生活 。 对此向某感到很幸福并且认为这样的幸福会是一辈子 。 可就在今年3月向某在外面和朋友吃饭时意外碰到了自己的丈夫和一个很漂亮的陌生女人在一起两人举止非常亲密 。 事后向某经过追问才得知那个女人是余某在外包养的情妇 。 向某对此感到非常愤怒即使余某再有钱她也受不了这样的背叛因此向某向法院提出了离婚并且要求余某对自己进行赔偿 。 那么 , 法院会支持向某的诉讼请求吗?
学法用法
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三款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
很显然本案中的向某与余某符合其中的第一项由于余某婚后又与他人同居生活影响了夫妻感情因此如果向某坚持离婚法院在调解无效后会判决双方离婚 。
【很杂很杂的知识|妻子发现丈夫包养情妇后,可以既要求离婚又要求赔偿吗?】
此外我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
本案中余某在和向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包养情妇属于法律规定中的第二项的情形也就是在有配偶的情况下与他人同居的属于婚姻关系中的有过错方而向某作为无过错方有权向丈夫主张损害赔偿 。
所以如果向某提出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法院会支持向某的诉讼请求 。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这一损害赔偿请求权必须以离婚为前提 。 也就是说如果向某不要求离婚仅要求损害赔偿的话法院是不会支持其主张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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