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陆居民利用香港居民身份实现双重国籍的问题

不矛盾。操作可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中国公民」指具有中国国籍的人士。凡具有中国血统的香港居民,本人出生在中国领土(含香港)者,以及其他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规定的具有中国国籍的条件者,都是中国公民。持有外国护照的中国籍香港居民,在不主动向入境处提出更改国籍的情况下,其在中国(含香港)被视为中国公民,而外国护照只被视作旅行证件。参考:香港入境处(http://www.immd.gov.hk/hks/services/chinese_nationality/general_info.html)《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18条及相关释义|【关于大陆居民利用香港居民身份实现双重国籍的问题】只要你不主动向入境事务处申报国籍变更,你还是中国籍,但无法在香港享受领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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