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湖」浙大回应不开除强奸犯学生:正在研究处理此事

【「西湖」浙大回应不开除强奸犯学生:正在研究处理此事】7月21日上午,浙大回应不开除强奸犯学生,浙江大学值班室一名工作人员向采访人员表示,7月20日浙江大学紧急召开了会议,正在研究处理此事,后续情况会再公布 。
早前报道:浙大一学生犯强奸罪获缓刑一年半,学校将其留校察看
7月17日,浙江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官网公布了一则《浙江大学关于给予努××留校察看处分的决定》:努××,2016级学生 。2020年4月17日,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判决该生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见(2020)浙0106刑初140号刑事判决书) 。根据《浙江大学学生违纪处理办法》(浙大发本〔2017〕119号)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经研究决定,给予努××留校察看处分,期限12个月,自处分决定作出之日起计算,到期可以申请解除 。
浙江大学在上述决定中表示:该生对本处分决定如有异议,可在收到处分决定书后10日内,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申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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