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精选层设立初期暂不允许金融和类金融企业进入

  来源: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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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采访人员 昝秀丽

  全国股转公司1月21日发布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精选层挂牌审查问答(一)》(以下简称《审查问答》) 。 《审查问答》提出 , 精选层设立初期 , 优先支持创新创业型实体企业 , 暂不允许金融和类金融企业进入精选层 。

  全国股转公司介绍 , 精选层挂牌审查充分体现“以信息披露为中心”的审查理念 。 本次发布实施的《审查问答》对精选层挂牌审查常见问题提出针对性要求 , 进一步明确了信息披露和中介机构核查要求 , 和首发业务若干问题解答、科创板审核问答相关要求总体一致 , 与后续实施的转板上市制度有效衔接 。

  发行人应审慎选择进入标准

  本次发布实施的《审查问答》共28条 , 主要包括三个方面内容:一是精选层进层条件方面 , 明确市值、研发投入、经营稳定性等条件的披露、核查及监管要求 。 二是发行主体方面 , 对行业、业务、主要资产和核心技术权属等明确披露、核查及监管要求 。 三是其他常见问题方面 , 对财务信息披露质量、同业竞争、关联交易、承诺履行等事项提出具体的披露、核查及监管要求 。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分层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分层管理办法》)设置了四套精选层进入标准 。 根据《分层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 , 在全国股转系统连续挂牌满12个月的创新层挂牌公司 , 可以申请公开发行并进入精选层 。 挂牌公司申请公开发行并进入精选层时 , 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是市值不低于2亿元 , 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不低于1500万元且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8% , 或者最近一年净利润不低于2500万元且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8%;二是市值不低于4亿元 , 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平均不低于1亿元 , 且最近一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30% , 最近一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正;三是市值不低于8亿元 , 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2亿元 , 最近两年研发投入合计占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合计比例不低于8%;四是市值不低于15亿元 , 最近两年研发投入合计不低于5000万元 。

  《审查问答》表示 , 发行人申请股票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的 , 应当在《发行人关于股票在精选层挂牌的申请》中明确所选择的一项具体的进入标准 , 即《分层管理办法》第十五条中规定的四套标准之一 。 发行人应当结合自身财务状况、公司治理特点、发展阶段以及进入精选层后的持续监管要求等 , 审慎选择进入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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