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长期不使用的网络ID,互联网平台有权删除吗?( 二 )

“数字遗产”指逝者在网络上留下的交流痕迹。随着在线社交媒体的不断发展,如何处理数字遗产的问题也渐渐受到学界和大众的关注。

个人长期不使用的网络ID,互联网平台有权删除吗?

牛津大学互联网研究院的一份研究估计,如果脸书的用户数量以现在的速度保持持续增长,到2100年该平台将会积累49亿个“过世账号”;即使是最保守的估计,这个数字也会达到14亿。

庞大的数据对社交媒体平台而言也许是压力和负担,但跳出这个天文数字来看,每一个不再点亮的账户背后都是真切的人类情感,寄托了更多亲朋好友对逝者的追思。

在一些欧美国家,通过数字技术来协调葬礼事务、组织线上哀悼已经形成了初具雏形的商业模式,学界称之为“数字殡葬业”(Digital Afterlife Industry)。然而,关于如何处理个人在数字空间的遗产,依然存在许多悬而未决的伦理争论。

目前的网络规制大多认为用户在社交媒体上留下的数据由平台和用户在同意的基础上共同拥有和使用。这样一来,用户去世后,平台就成为了数据的唯一拥有者。但对于过世用户的亲友而言,故人的社交平台和相册、家庭录像一样,是悼念他们的窗口。数字技术使昔日互动的痕迹被记录下来,关于如何处理这些承载情感的数据,不仅要考虑平台的运营成本,也要关怀用户的切身体会。因此,前述牛津大学互联网研究院的研究者们提出,应当把数字遗产和线下世界的遗产同等看待。

网络数据、伦理责任与身体隐喻

数字遗产的处理之所以如此引人注目却又难有定论,除了个人生活已经被深深卷入网络世界以外,更牵扯到数字化生存给人类带来的哲学和伦理学挑战。

瑞典学者Amanda Lagerkvist认为应当从存在主义的视角来看待个人的数字痕迹,将这些痕迹的集合看作是我们在赛博空间的另一个“数字身体”。在这个意义上,数字遗产就不仅仅是关于个人的零碎信息,而是代表了人们在线上世界的存在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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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何以成为后人类:文学、信息科学和控制论中的虚拟身体》,N.凯瑟琳·海勒著,刘宇清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17年6月版

把数字痕迹看做“身体”这个大胆的论断,首先来源于线上交往中各种关于身体的隐喻。对于社交媒体的深度用户而言,他们的社交账户有自己的头像、动态的视频分享,以及各色自拍;他们通过表情符号表达情绪,传达各种面部信息。用麦克卢汉的话来说,社交媒体就是这些用户身体的延伸。

除了身体的隐喻外,“数字身体”概念还反映了人们交往方式的改变。通过数字平台,物理空间的限制被大大缩小,相隔重洋的人们也可以通过网络方便地交流。实际上,由于人口流动的加速,当代许多熟人社交都发生在线上。每天和你打招呼的好友,也许不再以面对面的形式出现,而是作为互联网上的“化身(avatar)”参与日常交流。即使多年不见的好友,也可以通过网络保持频繁的互动关系。当这种线上的交往逐渐取代线下的面对面聊天时,亲友的社交账户就成了最常与我们见面的传播主体。这样一来,网络或许不再是“虚拟”的空间,而是我们真实的悲欢离合发生的场所。

当然,对于许多人来说,社交媒体对我们的影响可能并没有那么大。但是放眼传播技术的发展,未来的VR、AR技术也许将进一步改变我们对媒介与身体的想象。就像《黑镜》第三季“生死搏击”中所描述的那样,生活在网络时代的人们应当思考:当媒介技术将人的感官模拟到极致时,我们的情绪究竟是来自天马行空的线上身体,还是来自线下那副戴着可穿戴设备的躯壳?如此这般,线上的“数字身体”和线下的肉身究竟哪个更真实?

个人长期不使用的网络ID,互联网平台有权删除吗?

回到文章开头的问题,讨论互联网“失忆”对人们的意义,其实就是在探讨人与技术、人与平台的关系。所以,除了思考用户如何回应这些“失忆”之外,谁有权决定互联网的“遗忘”,才是问题的关键。

个人数据的“平台化”,似乎天然暗示着互联网公司对这些数据的所有权——互联网公司提供平台,个人出让数据的使用权,看似是一笔公平而合理的交易。但是,如果我们回想前网络时代的数据记录技术,会发现这种对数据的商业利用并不是自然而然的。

日记本的生产厂商不会要求拥有日记内容的所有权,生产相机的企业也不会把顾客内存卡里的相片占为己有。数据的“平台化”与“资本化”相伴而生,既然网络数据日益关乎历史的社会化书写和用户的情感寄托,互联网公司就不应该把这些数据简单地看做他们的数字资产。数字技术方兴未艾,对于数据使用、存储和删除的伦理之争,在可见的未来还将继续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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