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ST东凌违规 中勤万信正中珠江失职吃警示函( 七 )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401号——对集团财务报表审计的特殊考虑》第三十一条规定:集团项目组应当对集团、集团组成部分及其环境获取充分的了解 , 以足以:

  (一)确认或修正最初识别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评估由舞弊或错误导致集团财务报表发生重大错报的风险 。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401号——对集团财务报表审计的特殊考虑》第三十五条规定:如果基于集团审计目的 , 由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对组成部分财务信息执行审计工作 , 集团项目组应当评价在组成部分层面确定的实际执行的重要性的适当性 。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01号——审计证据》第十条规定:注册会计师应当根据具体情况设计和实施恰当的审计程序 , 以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五十二条规定: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出具专项文件的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 , 应当勤勉尽责、诚实守信 , 按照依法制定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发表专业意见 , 保证所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三条规定:注册会计师应当秉承风险导向审计理念 , 严格执行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及相关规定 , 完善鉴证程序 , 科学选用鉴证方法和技术 , 充分了解被鉴证单位及其环境 , 审慎关注重大错报风险 , 获取充分、适当的证据 , 合理发表鉴证结论 。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六十五条规定: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出具专项文件的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及其人员 , 违反《证券法》、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 由中国证监会依法采取责令改正、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记入诚信档案等监管措施;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 , 中国证监会依法处罚 。

  以下为原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2019〕6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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