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队院校在青招生报考指南发布( 三 )

6月20日,省军区招生办公室向社会发布军队院校报考指南,对考生和家长关心的问题答疑解惑。。【军队院校在青招生报考指南发布】

经高考录取的军校本科学员,复查合格后,按有关规定办理入伍手续,即为现役军人,享受供给制军校学员待遇:学习费用由军队承担,衣食住行和医疗费用由学校按标准供给;在校期间,统一着军装,佩戴学员肩章;按月发放学员津贴和伙食费,津贴费标准入伍后1150元/月,每年递增100元;伙食费标准,每人每天约25元,寒暑假期间按标准退伙;每年按规定报销一次探亲路费;家属享受军属待遇,毕业后统一分配到军队单位工作。(部分军校标准有差异,具体情况以各军校招生简章为准。)

●军校学员如何分流安置?

6月20日,省军区招生办公室向社会发布军队院校报考指南,对考生和家长关心的问题答疑解惑。。【军队院校在青招生报考指南发布】

学员实行全程淘汰,入学三个月内,复查复试不合格未取得学籍的新学员,退回入学前常住户口所在地。在取得学籍后的本科学习期间,因学习成绩和身体心理条件不合格被退学的学员,退回入学前常住户口所在地,服役期两年以内(含两年)的参照义务兵退伍、两年以上的参照士官复员或退役的有关规定办理。因身体、心理等方面不能适应军校学习生活和将来不适合从事军队岗位工作,但符合普通高等学校入学条件的青年学生学员,除毕业年级以外,可转入指定的军校所在驻地普通高等学校学习。毕业前,学校对学员进行综合素质考核,考核合格的准予毕业,军事指挥类学员还将进行军事基础素质综合考核,不合格者予以淘汰。(具体情况以各院校规定为准。)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