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富证券定向资管业务三宗违规 投资决策制度不健全

  中国经济网北京5月15日讯 中国证监会网站昨日公布的湖南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2019]7号)显示 , 2016年至2017年期间 , 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定向资产管理业务在运作过程中存在未及时向个别委托人披露个别季度的资产管理季度报告;定向资产管理业务投资决策制度不健全;未有效控制资管部门与其他业务部门之间敏感信息的不当流动和使用 , 未有效避免资管业务与其他业务之间的利益冲突三宗违法违规行为 。

  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93号)第七条、第四十条和《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证监会公告[2012]30号)第三十六条的规定 。 根据《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93号)第五十七条 , 湖南证监局决定对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取责令增加内部合规检查的次数的行政监管措施 。

  《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证券公司从事客户资产管理业务 , 应当建立健全风险控制制度和合规管理制度 , 采取有效措施 , 将客户资产管理业务与公司的其他业务分开管理 , 控制敏感信息的不当流动和使用 , 防范内幕交易和利益冲突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