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再问全通教育( 二 )

  从二次问询函内容来看 , 在首次提出八大问题后 , 深交所再抛十大问题 。 首次问询函中 , 深交所重点关注了全通教育收购巴九灵的目的 。 在二次问询中 , 该问题再次被追问 。

  据了解 , 巴九灵泛财经知识传播、企投家学院、新匠人学院、知识付费四类业务板块中均涉及广告营销类服务 , 其中新匠人学院还涉及电子商务业务 。 2018年巴九灵实现营业收入2.31亿元 , 其中广告营销类服务收入占比超过50% 。 对此 , 在二次问询函中 , 深交所要求全通教育说明广告营销业务是否包括自媒体软文等形式 , 广告营销业务的开展是否符合《广告法》、《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等 。 此外 , 深交所要求全通教育就此结合巴九灵的主营业务和所属行业、全通教育和巴九灵的业务差异 , 进一步核实说明本次交易的目的以及交易的协同性 。

  全通教育披露的重组交易预案显示 , 巴九灵成立初期主要依靠吴晓波个人IP吸引用户流量 , 并借助其个人影响力向新中产、企业中高层及高净值等社群推广各类财经知识付费产品和培训服务 。 鉴于此 , 全通教育此次交易实质是否为吴晓波个人IP证券化以及巴九灵业务模式的稳定性等问题成为交易所首次问询中关注的另一重点 。 在回复首次问询函后 , 深交所在二次问询函中对上述问题进行了刨根问底式的追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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