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别生产企业或药店非法行医 市民谨防“义诊”陷阱( 二 )

《通知》对义诊组织单位开展义诊的行为作出了具体规定 , 同时还规定 , 组织非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或非医务人员参加义诊的视为非法行医 , 卫生行政部门可依照《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对组织单位予以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 ,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但检查中发现 , 为了达到谋取私利的目的 , 仍有个别生产企业或药店打着“老中医义诊、赠医赠药义诊” 的旗号推销药品、医疗器械或保健品等 , 还有个别医疗机构借着 “大型义诊、送医下乡义诊”的名义四处拉病号 , 不少群众为此上当受骗 , 在经济上遭受损失 , 甚至因此延误治疗 , 加重病情 。

卫生监督所提醒广大群众:如遇涉嫌以“义诊”名义非法行医的行为 , 可向当地卫生监督机构部门举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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