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高纤苏州发生高坠事故 江苏住建厅要求严肃处理( 二 )

  事故概况如下:2019年3月4日下午16时44分左右 , 江南高纤的“毛条车间、仓库、自动化仓库二”工程工地 , 1名架子工(男 , 58岁 , 黑龙江海伦人)在自动化仓库二北立面外脚手架第5步操作层上进行搭设脚手架作业时不慎高处坠落(坠落高度约9.3米) , 当场死亡 。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表示 , 请各地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 , 依据省住建厅《关于加强全省建筑安全生产责任追究若干意见的通知》(苏建质安〔2011〕847号)文件的要求 , 严肃处理事故企业及相关责任人 。

  3月7日 , 江南高纤公告称 , 振华集团(昆山)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妥善做好了事故善后工作 , 已达成赔偿协议 , 并支付了全部赔偿金 。 政府有关部门正在事故调查 , 公司将协助事故调查 。 该事故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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