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乡人员创业创新将得到奖励补助( 二 )

该方案以坚持市场配置、政府引导,坚持因地制宜、发挥优势,坚持择优培植、典型带动为基本原则。每年支持2个以上农业创业创新园区(基地),100个以上具有发展前景良好创业创新项目的经营主体。力争到2022年,创建高质量的创业创新园区(基地)10个,创建各类创业创新农牧业经营主体500个,培训创业人员300人/次。培育一批创业创新带头人、树立一批创业创新典型、构建一批公共服务体系,形成返乡人员创业创新发展新格局,为推进农业强、农村美和农民富提供有力支撑。

支持方向:技术创新性强,市场发展前景较好,带动能力强的创业创新项目。研发能力强、技术水平高、综合素质好的创业创新家庭农(牧)场、专业合作社和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返乡人员创业创新贡献突出的创业园(基地)、龙头企业、科研单位和创业服务平台。在全省乡村振兴示范村中创业创新的优秀个人及经营主体。返乡创业的高级管理和技术人员。

方案提出,对满足条件的创业创新人员,创业创新载体(即返乡人员初创企业和合作社、返乡人员创建的种养大户和家庭农牧场、农村创业创新项目),创业创新平台采取奖励补助。

支持标准:对创业人员领办家庭农(牧)场给予3万元的补助;对初创合作社和企业创业创新项目给予5万元补助;对成长性企业及项目技术含量较高、取得发明专利、市场前景好的项目,或取得高级职称和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人员创业创新项目补助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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