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女子在微信里说了六个字,结果被拘留!警方回应了( 二 )
(一)结伙斗殴的(二)追逐、拦截他人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三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公然侮辱正在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而对于“其他寻衅滋事”行为的认定,根据两高《关于办理利用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规定,利用信息网络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破坏社会秩序的,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对寻衅滋事尚不构成犯罪的,将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6条处罚。
通州警方回复,因为李某违法行为情节轻微,未够构成犯罪,加之认错态度良好,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九条,减轻处罚,行政拘留2日。

网络图
在沟通中,小编注意到以下细节,发表一下个人观点,回应一些网友质疑:
首先,这位李某当时并不在“交警查酒驾现场”!很明显,在微信群中,她是看到别人在发南通某路段有交警查酒驾的信息后,做出了这样的“言论”,也就是说,她本人与这次南通交警查酒驾的集体行动并无任何关系,属于“坐在家里,动动手指把人骂了”!
推荐阅读
- 古代女子出嫁洞房“八件套” 是些什么东西
- 荒诞之极的汉灵帝 后宫女子得穿开裆裤便于临幸
- 深衣是什么样子?秦汉女子流行穿什么服饰
- 宋朝女子服饰介绍 从服饰来看宋代女子并不保守
- 揭开古代惩罚通奸女子刑罚 公开裸身凌辱
- 古代女子出轨的后果 竟然是让她自己死!
- 江苏高淳有个“迷宫村” 村民都是宋太宗的后裔
- 大汉“神女子”李女须是如何整死广陵王刘胥的
- 中国古代女子最有特色的十次出轨
- 揭秘古代女子来大姨妈只能倒立求逆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