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新时代青海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新格局( 四 )

从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出发,我们必须把社会治理创新理解为一个社会制度层面和社会管理层面的概念,换句话说,社会治理创新是新时代适应中国经济社会现代化、市场化、技术化、城市化的要求,对社会发展的体制机制进行“适应性重构”、形成适应新时代要求的良性的社会运行体制机制,目的是解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与发展的“不平衡、不充分”之间的矛盾,实现“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要实现和满足人民群众的“美好生活”愿望,就要通过政策层面和制度层面的社会治理创新,着力处理好“社会发展不充分”的问题,全面系统提升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让人民群众过上美好生活,真实体验到生活的满足和幸福。

要解决“社会发展不充分”的问题,社会治理创新必须致力于推进以下五个社会发展环境建设,从制度层面夯实社会良性运行和人民群众实现“美好生活”的体制机制基础。无论是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中,社会治理的核心都是营造安全、秩序、和谐、稳定的社会发展环境和美好生活环境。“人是环境的产物”,人民群众“美好生活感觉”的基础是建立在良好的社会发展环境上的。因此,要推进“现代性社会治理”,实现“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充分推动社会环境建设是关键环节。具体来说,一是要推进社会的“法治环境”建设,确立全社会的“规则意识”,形成政府“依法行政”、人民“依法行为”的法治环境和人人尊法守法的法治氛围,使“法治社会”成为人民群众过上“美好生活”的基本保障。二是要推进社会的“诚信环境”建设,强化“社会信任”,提升“社会资本”,净化人与人之间的交往环境和降低人际交往成本,提升政府公信力和全社会的“诚信意识”,有效消除消费欺诈、旅游欺诈、电信欺诈、广告欺诈等各种不诚信现象,使“社会诚信”成为人民群众“美好生活”的道德基础。三是要推进社会的“公正环境”建设,强化人们的“公共意识”,营造良好的“心理健康”氛围,从制度层面切实消除影响人们心理健康的贫富差距、权力腐败、司法不公等各种社会不公正现象,使“社会公正”成为凝聚民心,推动“美好社会”建设的价值基础。四是要推进社会的“福利环境”建设,在经济发展和财富积累的基础上,为全社会提供良好的公共服务,切实解决好老百姓上学难、看病难、就业难问题,实现“共享发展成果”,为“美好生活”提供有效的物质基础。五是要推进社会的“安全环境”建设,把食品安全、药品安全、财产安全、人身安全及保护人格权等各种安全环境建设,放到社会治理的重要位置,促使“安全环境”成为实现“美好生活”首要的和现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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